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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

  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案室按内部工作分工的不同,分为三个小组,其中包括:病案质量检查组、病案信息录入和病案数据统计组、病历复印组。现有职工16名,其中主任医师2人,中级以上职称10人,病案数据统计人员2人。

  科内具有先进的病案管理及专业的病案档案保管密集系统。面向全社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可以为在我院住院的病人提供科学、详实、及时、准确的病案档案信息,为患者提供办理保险、报销、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劳动鉴定、病退、低保、慢性病申请、麻卡、外转看病、特殊病申办、残证办理及动迁证明等提供住院病历依据。科室及时向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上报病人的出院信息,为营口市中心医院诚信服务提供实事求是的准确数据。

  准确为住院病人提供相关资料,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复印病历申请人应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患者代理人应当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代理人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公司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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