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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心医院关于实施住院患者家属探视陪护制度的通告
2023-07-18 17:1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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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为住院患者营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的就医、休养环境,促进患者早日康复,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自2023年7月19日起,营口市中心医院实施住院患者家属探视陪护制度,恳请患者家属积极配合以下要求:
 
一、探视时间:
 
晨间:5:30-7:30
 
午间:11:00-13:00
 
晚间:16:30-19:30
 
如无特殊情况,除以上规定时间外,谢绝探视。
 
二、每次每位患者探视人数不超过2人,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感染科的住院患者谢绝探视。
 
三、按规定时间进行探视,其他时间段禁止非陪护人员进入住院部,探视人员需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在病区内做不文明行为。
 
四、在医疗人员治疗期间拒绝探视,探视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区。
 
五、陪护人数依病情由病房护士发放陪护证,原则上每名患者限一名陪护。
 
六、陪护人员需凭患者陪护证出入病区,且仅能出入陪护证上标明的病区。
 
七、新入院病人使用门、急诊病志进入病区,入住病区后,佩戴患者腕带出入病区,但不得离开医院。
 
八、如住院患者危重、手术、检查等特殊情况,需增加陪护时,持护士长开具的临时陪护证,出入病区。
 
 
 
 
 
 
 
营口市中心医院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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