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本 公平至上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保险法》。一个是方向性、纲领性的蓝图;一个是支架性、里程碑式的法典,都将给全国人名带来希望,带来实惠,带来福祉。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保险法》共同的最大亮点——“民生为本,公平至上”;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在“十一五”时期初步实现全民医保的基础上,构建公平和谐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从“人人享有”向“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新跨越。
“民生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是我们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的基本立足点,是我们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的根本目的。“公平至上“,是社会正义、和谐的核心价值,是现代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民生为本,公平至上”彰显公正和谐医保的核心价值,它不仅应当成为医疗保险研究工作者的重要理念,也应该成为医疗保险研究工作者的主线,成为全部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坚持“民生为本,公平至上”,建设公正和谐医保,实现“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才会受到民众的欢迎和拥护,才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才会具有蓬勃生机和旺盛生命力。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攻坚时期,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民生为本,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所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