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住院患者须知
一、 我市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1.甲类药品、检查:
在职人员自负18%、退休人员自负13%
2.乙类药品先自负10% ,剩余部分在职人员再承担18%,退休人员再承担13%
3.乙类检查先自负15% ,剩余部分在职人员再承担18%,退休人员再承担13%
目录外项目自负比例100%
二、 体内植入材料自付比例多少?
1000元以下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15%
1000元—5000元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25%
5000元—10000元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40%
10000元以上体内植入材料自负比例50%
三、 一次性卫材自付比例是多少?
答: 100元以下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5%
100元—1000元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15%
1000元以上一次性卫材自负比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