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保险法》看医疗保险立法路径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四审通过《社会保险法》。它的出台填补了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医疗保险立法探明了路径。
一、 社保法五大意义
(一)作为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险本法,《社会保险法》填补了立法空白。
(二)为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指明了方向。
(三)提出建立社会保险多层次体系。
(四)提高了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
(五)强化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二、 医疗保险立法路径
(一)医疗保险立法需统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三项医疗保险制度。
(二)医疗保险立法需考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
(三)医疗保险立法需切实解决制度设计本身问题。
除了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外,我国的医疗保险立法需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本身的问题。对现行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制度也需要评估,增强这项制度的科学性。对医疗保险中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骗保等行为,如何加以制约和精准打击,如何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率等问题,都需作认真细致的研究,在相关的法规中加以回应和明确。